渠道合作

一、代理商体系

网月科技根据自身产品线状况,建立了成熟的渠道体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设立渠道省级代理,渠道省级代理以下以区市(只包括下辖各区,不含县及县级市)、县级市、县为单位设立渠道金牌代理商。同时,针对特殊行业产品以区市(只包括下辖各区,不含县及县级市)、县级市、县为单位设立行业白金及行业金牌代理商。

 

二、代理商认证要求


1、渠道省级代理

  • 合法成立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备相关行业较强的市场资源;
  • 具备两名以上的技术人员,可为用户提供售前技术咨询和售后技术服务;
  • 遵守网月科技制定的销售政策、价格体系及代理商管理制度,完成签订的销售任务;
  • 允许向所辖区域渠道金牌代理商供货;
  • 积极参与网月科技组织的市场活动、培训,开展针对最终用户的市场活动;
  • 向所辖区域渠道金牌代理商及最终用户提供售出产品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2、渠道金牌代理商

  • 合法成立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备相关行业较强的市场资源;
  • 具备一名以上的技术人员,可为用户提供售前技术咨询和售后技术服务;
  • 遵守网月科技制定的销售政策、价格体系及代理商管理制度,完成签订的销售任务;
  • 仅允许向最终用户供货,禁止向网月科技其他合作伙伴供货;
  • 积极参与网月科技组织的市场活动、培训,开展针对最终用户的市场活动;
  • 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出产品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3、行业白金/行业金牌代理商

  • 合法成立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备相关行业较强的市场资源;
  • 具备两名以上的技术人员,可为用户提供售前技术咨询和售后技术服务;
  • 遵守网月科技制定的销售政策、价格体系及代理商管理制度,完成签订的销售任务;
  • 仅允许向最终用户供货,禁止向网月科技其他合作伙伴供货;
  • 积极参与网月科技组织的市场活动、培训,开展针对最终用户的市场活动;
  • 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出产品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上述任何级别代理商只能在网月科技授权规定的区域及行业内销售产品及服务,严禁以任何形式对授权区域及行业外的用户、经销商进行报价、销售、串货等行为(包括京东或淘宝等线上商店的报价和销售行为)。

一经发现,网月科技将会停止对该产品的保修,停止对该产品的软件更新,不保证该产品的正常运行甚至取消该代理商资格。